苏州知识产权律师讲述 “高洁丝”诉告“高柔丝”商标名称侵权
时间:2023-01-27 07:51:51很多人认为不同的商标名称不会造成侵权,但事实证明,情况并非如此。商标侵权对企业造成了巨大的不利后果。除了赔偿损失外,现有商品也可以下架。前期的品牌推广和销售工作将大大降低,无疑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要认真处理商标问题,合理规范商标权的使用。接下来,苏州知识产权律师将为您介绍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让我们从苏州知识产权律师的角度来看看!
一、“高洁丝”VS“高柔丝”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高柔丝”侵犯了“高洁丝”的商标权,判决“高柔丝”立即停止侵权,发表声明消除影响,赔偿“高洁丝”110万元。
二、不同的商标名称也能构成侵权吗?
答案是“是”。
1.“高洁丝”和“高柔丝”有类似的商标。“高洁丝”和“高柔丝”都是假设词。虽然这两个商标有一个词的区别,但整体视觉效果相似,构成了一个类似的商标
2.“高柔丝”商品包装故意模仿“高洁丝”
3.“高洁丝”产品使用的彩虹包装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属于知名产品的独特包装。“高柔丝”模仿包装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摩擦大品牌”是有风险的。一旦商标被起诉无效,商品被下架,商标无效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企业注册符合品牌基调的商标,设计自己的独立包装,走出自己的品牌之路。这是企业长期受益的基础。以上相关内容,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苏州知识产权律师,苏州知识产权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