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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知识产权律师讲述 汕尾文广旅体局曝光一起知识产权侵权典型案例

时间:2023-01-25 08:20:14

   近日,记者从汕尾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局获悉,今年第四季度,该局曝光了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旨在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遏制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接下来,苏州知识产权律师将向您介绍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问题。让我们从苏州知识产权律师的角度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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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第四季度,汕尾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检查。汕尾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局综合执法人员依法对汕尾市某休闲娱乐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地区经营的木质足房配备了点歌系统,二楼两名消费者正在使用点歌系统点歌。经调查,该地区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歌曲作权许可证》。

未经文化行政部门许可,汕尾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依法取缔。

     未经知识产权人(作权人)授权,用侵权歌曲吸引消费者进行商业利润,构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汕尾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司给予警告,罚款1.5万元(¥1.5万)同时,通过典型案件的处理,决定将其纳入轻微失信主体进行重点管理。希望以上相关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苏州知识产权律师。苏州知识产权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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