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知识产权律师讲述 为何小店频陷知识产权侵权“怪圈”?
时间:2023-01-23 12:24:33近年来,随着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打击越来越大,一些假冒伪劣商品在城市超市和大型连锁商场的生存空间被挤压后开始转移到这些中小型零售商店。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在审判中发现,越来越多的中小商场、超市、个体工商户因侵权而站在被告席上。接下来将由苏州知识产权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 苏州知识产权律师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销售假冒名牌红枣,商家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
红枣是许多人最喜欢的食物。它们用于煮汤、泡茶或直接食用,具有补血、安神等功能。然而,很少有人意识到这种水果和蔬菜产品也会有商标侵权的问题,尤其是在大街小巷的中小零售店,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涉及商标侵权。
2022年6月至7月,慈溪某食品城11家食品批发零售店因涉嫌销售假冒的“子母河”系列原枣产品,被品牌商标注册公司分两批起诉法院,要求法院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商标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和侵权费用3万元。
原告起诉,原告公司是“子母河”原枣标志的作权人和商标权利人。“子母河”品牌原枣系列产品被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评为“中国著名品牌”,中国品牌企业联合发展促进会被评为“中国著名品牌”。原告认为,这些食品批发零售店在未经许可和授权的情况下,在销售的红枣产品上使用相关标志,侵犯了原告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对商标声誉产生了不良影响,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面对被投诉的事实,大多数店铺经营者都非常兴奋和委屈,说他们在购买商品时只关注红枣的质量,没有意识到商标问题。而且店里的红枣都是散装卖的,卖一整箱红枣的利润只有20元左右,原告要求的赔偿金额无法承受。
经法院调解,其中8名商家与原告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案件以调解告终。另外三名被告因无法与原告达成一致,案件进入审判阶段。
经审理,慈溪法院认为,被告作为从事食品销售的零售商,在未标注厂家、地址等基本信息的情况下,仍将来源不明的商品对外销售,未履行基本审慎义务,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三名被告均被判停止侵权,原告损失分别赔偿。
销售的玩具涉嫌侵权,商店多次被起诉并被判赔偿。
说到动画形象“超级飞侠”,相信很多人都很熟悉。他们天真可爱的形象深受粉丝喜爱,取得了巨大的市场成就。动画作品《超级飞侠》也获得了CACC第14届中国动画金龙奖最佳动画品牌奖等诸多荣誉。奥菲娱乐有限公司版权登记了动画角色和“超级飞侠”艺术文字。
各种玩具,超级飞侠,在市场上相当流行。同时,侵权玩具也随之泛滥。
黄某在慈溪经营一家日用品店,店内销售的品类包括各种小吃、玩具、日用品等。由于店内擅自出售印有《超级飞侠》系列动画角色的风车,黄某于2022年2月被奥飞娱乐有限公司起诉至慈溪法院。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销售的风车上印有“超级飞侠”字样和多个卡通图案,其字体、结构、形状与原告享有作权的艺术作品整体形象基本一致,未能提供产品具有合法来源的有效证据,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的发行权。
鉴于本案原告未能充分证明其因侵权造成的损失,法院判决被告日用品店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5000元,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的受欢迎程度、艺术和经济价值、被告侵权的性质、过错和后果,以及原告为制止本案侵权造成的合理费用。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早在2016年,日用品店就因销售侵犯他人作权的玩具而被起诉。但此后,经营者黄某仍未引以为戒,多次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他人作权商品,近三年被多个权利主体起诉。在诉讼过程中,黄多次作出“不同”、“不近似”的非侵权辩护。法律来源辩护、销量少、侵权规模小等辩护。,所有这些辩护都没有被法院接受,因为它们无法提供证明力的证据,并多次被判处赔偿。
布鞋擅长使用脸谱图案,一家小店被判负担维权费用。
慈溪某小店于2022年4月收到慈溪法院传票,原因是店内销售的一款布鞋。
原告认为,被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原告注册商标的京剧脸谱图案,其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商标的专用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被告辩称,这款鞋是通过网购从服务公司购买的。因为鞋子的名字叫“骏马”,所以对这款布鞋前面的骏马图案感兴趣,不知道鞋子后面的图案是侵权的。
被告向法院提供与某服务公司客服的聊天记录、微信支付凭证、销售单及原件展示视频等,以证明自己所说的不是虚假的。
经调查,与权利商标相比,涉案布鞋脚跟位置的图案除了颜色差异外,线条和图案几乎没有区别,构成相似。被告总共购买了9双,卖了7双,剩下的鞋子已经停止销售。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属于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可以证明该商品是自行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提供的一系列证据可以证明他从一家服务公司购买了被控侵权的布鞋。被告是个体工商户,辩称店里卖布鞋有很多花样。购买这款布鞋时,他对自己正面的“骏马”图案感兴趣。不知道京剧脸谱商标的说法是可信的,被告事发后如实提供布鞋的提供者可以认定其主观上没有侵权意图。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被告对被控侵权商品有合法来源的辩护成立,被告不需要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但仍应承担原告维权的合理支出。
最后,法院裁定,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布鞋,并赔偿原告3000元的合理费用,以阻止侵权支出。
司法观察
经营者应树立品牌意识规范日常经营中小零售店引发侵权诉讼的主要原因与经营者有关。由于行业准入门槛低,经营者个人素质和知识储备参差不齐,大部分经营者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缺乏概念。一些商店在日常运营中存在很大的风险。发生纠纷后,往往很难为自己维权提供有效证据。一些经营者有很大的利润率,因为他们销售的商品购买价格低廉。其他人也在卖,没有被调查或者自己的业务规模小,不会被发现。
中小型零售店的经营者要牢固树立品牌意识,摒弃运气,规范合法经营,避免被起诉。同时,要注意证据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来源抗辩,避免或减轻赔偿责任,降低经营风险。
一般来说,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法院认定合法来源辩护是否成立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被诉侵权产品客观上是否有合法来源,即经营者是否能证明被诉侵权产品有合法的购买渠道、供应商等。;二是检查经营者是否有主观过错。如果他们能够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法院可以推定他们没有主观过错,这需要根据商品购买渠道、购买价格、商标知名度、经营规模等因素进行综合认定。
所以经营者要注意购买渠道,从正规厂家或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销售人员那里购买商品,尽量避免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批发商或者网店购买商品,不要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者粗制滥造的商品。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经营者应注意检查经销商或批发商的营业执照、营业资格证明等。,并保存购买文件、支付凭证、收据、发票等。以上是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重要证据,可以在法庭上进行合法来源辩护。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苏州知识产权律师,苏州知识产权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